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经研究决定:
一、聘任:
姚柏春同志为校医院院长、医药学院副院长(兼)。
二、姚柏春同志为学校六级教育职员,任职试用期为六个月(至2026年5月9日)。
附件:姚柏春同志简介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姚柏春同志简介
姚柏春,男,湖北仙桃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副主任医师,高级政工师。深耕医、教、研与医院管理近40年,先后担任十堰市骨科医院院长、湖北医药学院白浪医院院长、党支书书记。曾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医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在湖北医药学院任教期间,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教科研项目6项,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或参编规划教材12部,荣获湖北省十堰市科技进步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