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形势背景下,为跟上时代步伐,抢占先机,加大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力度,适应转型发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双创教育工作的培训需求,充分开发利用学校内部的智力资源,提高校内培训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快速提升我校干部职工治校理事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以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各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校内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内训师队伍建设规模与选聘条件
通过一段时间的选聘培养,建设一支50人左右覆盖面广,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满足校内常规培训需求的专业化讲师队伍,成为引领和推动我校转型发展、“双创”教育、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各项工作创新提高的骨干力量。分教学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和专业(专项)技术技能五个系列,各系列人员遵照“宁缺毋滥,择优选用,培训上岗,统一管理”的原则聘用、培养和管理。
(一)选聘基本条件:
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愿意从事培训工作,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能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培训工作。
(二)不同系列选聘人数及条件如下:
1.教学(行政)管理系列:10-1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教育类、管理类专业背景或有三年以上教学、管理实践经验,掌握教育教学或管理科学的主要理论和方法、技术。
2.学生管理系列:5-10人,具有中级职称或担任副处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教育类、管理类专业背景或三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系统接受过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学习或培训。
3.后勤管理系列:5人,具有中级职称或担任副处以上行政职务,具有管理类专业背景或三年以上后勤管理经验。
4.现代教育技术系列:5人,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快速学习并掌握新的软件或新的技术。
5.专业(专项)技术技能系列:20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或培训师资格,有专业背景及3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或创新创业经历,能系统开展一门课、一项技术或技能的培训。
二、选聘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自荐。学校每年统一组织一次报名,由单位或个人填写《校内培训师推荐(自荐)表》报名。
(二)初审。推荐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培训处,推荐人选作为学校内训师储备人选。
(三)聘前培训。培训处对各部门新推荐的人选统一组织一次聘前培训和考核,校级领导、副高以上、近二年曾承担过校内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评价满意度为90%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免训。
(四)考核聘用。聘前培训考核或聘期考核合格者,根据其专业和特长,按需聘用并发文,聘期为两年。
(五)各部门选送培育内训师情况纳入各单位培训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三、聘任等级
我校内训师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职称级别、授课经验及技能水平,内训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初聘者应具备所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内训师: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有三年以上本职(专业、行业)工作经验,业绩优秀的一般教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内训师:处级干部,高级技师,博士学位,有中级职称的硕士和校级以上教学名师,任初级内训师2年及以上且每次培训评价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三)高级内训师:校级领导,有高级职称的管理干部和教学名师,任中级内训师2年及以上且每次培训评价满意度为90%以上。
四、内训师工作职责
(一)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培训处组织的各项研讨和业务活动。
(二)根据培训处和各部门的安排,开展相关内训课程,每个学期至少对相关专业或岗位的教师进行2个课时的培训。
(三)根据培训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根据培训评估结果,总结培训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培训技能和技巧。
(四)负责培训学员考试试卷命题及考后阅卷工作,参与相关课程的培训需求调研、课程开发、内容优化和资料收集,编写或提供培训教材、PPT课件、试卷及标准答案等。
(五)负责培训学员的答疑,参与培训学员的考核和后期培训跟进等工作。
五、聘期管理与考核
(一)培训处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活动,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二)各部门应积极帮助、支持内训师开展内部授课工作,安排内训师授课前应通知培训处有关讲师和课程安排事项,以便于培训处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
(三)培训处组织、各部门协助对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进行评价(见附件2《培训效果评价表》),对每次评价满意度得分均在90%以上者,可参评年度优秀内训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连续二次评价满意度得分低于70%的讲师,降一级,直至解除内训师聘任;若因个人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四)内训师组织、编写的教材、教案等,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在校内网上发布,供教职工下载学习。
(五)在外派培训、职称评审、职级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内训师。
(六)各级内训师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升级,由培训处受理申请,组织升级评聘。
1.初级内训师在最近一个聘期中,工作满一年,年授课10课时及以上,且每次培训效果评价均在95%以上者,可申请升级为中级内训师;
2.中级内训师在最近一个聘期中,工作满一年,年授课20课时及以上,且培训效果评价均在95%以上,可申请升级为高级内训师。
(七)出现下列情况者,将减发、扣发课时费(减发30%)。
1.未能按时到场开展培训,迟到20分钟以上;
2.未履行培训师职责和要求;
3.培训项目现场效果评估满意度低于70%。
(八)培训处每年对内训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降一级直至解除内训师聘任。
1.不服从安排,年度培训学时及授课时间未达到要求;
2.“聘期管理与考核”第(七)条中所列事件出现两次及以上或者有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
(九)内训师的工作纳入学校教职工年终考核体系,内训师每授课一次,个人年度考评总分加0.5分,年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3分。
六、报酬
学校对内训师实行优质优酬,按讲课时数及效果付酬,1标准课时为45分钟,低于 30分钟的培训不计酬。中层干部对本部门内部员工进行培训与指导是本职工作,不纳入计酬范围。不同级别内训师课酬标准如下:新课(指在校内以前没有开过相似的主题或内容,由内训师自主首创首开,第一次在校内讲授的课程),按标准课酬的两倍付酬;因需要临时承担校内培训的人员(未聘为内训师)参照此标准执行。
七、附则
本办法由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制订、修改并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