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明确各部门在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人才引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校领导及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和招聘的决策,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经费使用的审批,最终录用人选的决定工作。
(二)校人才引进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全校招聘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校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才引进渠道的推荐和专业水平、工作能力测试等人才选拔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次年度用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由人才引进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他人才引进由人事处审核,报校领导研究确定。
(二)人事处汇总各部门、单位用人计划,形成学校年度招聘计划方案。
(三)校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学校年度招聘计划方案,与各部门、单位共同确定所需要人才的招聘渠道,报学校审批。
(四)校人才引进办公室设计、准备各类招聘所需资料,发布招聘信息。
(五)校人才引进办公室收集、整理、筛选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各部门、单位对应聘简历的挑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六)校人才引进办公室通知相应的考核小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专业和工作能力测试。
1、教学和科研人员由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分学术答辩和随堂教学两个阶段);
2、工勤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测试;
3、辅导员、政工干部由学工处组织人员进行测试;
4、行政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人事处组织人员进行测试。
以上各考核小组应将考核测评表、试题及答案送人事处备案。
(七)校人才引进办公室对应聘者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考核评价汇总表》,报校领导审批,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校人才引进办公室通知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引进和招聘人才,凡违反本通知中明确的程序和办法,擅自招人、用人者,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且拟录人员不得办理入职手续,不核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