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学院关于开展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钱学森学院学生培养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钱学森学院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指导教师在我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特开展此次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所有满足选聘条件的老师均可进行申报。
二、选聘条件
指导教师选聘标准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钱学森学院聘任指导教师暂行管理办法》(武生院教〔2025〕3号)及《钱学森学院导师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武生院〔2025〕59号)。
同时具备:(1)启发式教育教学的能力(2)AI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请和单位评审、推荐
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各学院负责。各单位对材料审核,对照选聘条件并结合本学院师资基本情况,评审后择优推荐。
个人须填报《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钱学森学院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须填报《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一并报送钱学森学院综合办公室汇总。提交时间:6月10日(本周二)。
(二)备案报批
钱学森学院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建议人选进行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等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建议名单后备案,报学校审定。
(三)学校审批
学校审定通过后发文予以聘任,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导师选聘工作是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对保证钱学森学院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导师队伍创新活力、促进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既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又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推荐人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
(二)综合考察,科学评价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院实际,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启动本单位指导教师选聘工作,进一步完善导师队伍建设。
钱学森学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