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暑期在校安全,按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管理规定》相关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非必要不留校。在校内有关部门实习,参加钱学森学院、园林园艺与三农教改实验班、利川基地实践训练营、招生网宣专班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双创实践活动的学生暑期可以留校;其他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须经学校审批。
二、谁审批,谁负责。学校统一安排留校的学生,由各教改班、训练营主管部门核准信息,统一制表交学生处;学生因个人原因留校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和家长知情同意书,由各学院严格审核,掌握留校原因,核准留校时间,汇总后交学生处。
三、谁主管,谁负责。各有关部门、学院要召开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建立留校学生管理群,做好安全工作提示,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要不定期跟踪留校学生,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帮助留校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四、强化安全管理。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暑期留校学生信息后,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安排集中住宿,相关部门和学院通知留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公寓中心要严格门禁管理,组织社区管理员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晚归未归、违停违充等问题。暑期留校期间,学生确需外出的,应向所在学院或主管部门报备,并在社区管理员处登记。严禁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出入酒吧、私自外出游泳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