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杰 穆青 屈少华
暑假期间,某教师于 7 月 24 日向所在学院提交了离职申请,学校人事部门于 8 月 20 日才收到该申请。经了解,在此期间,学院领导在收到某教师的离职申请后对其进行了谈话和挽留,但在这接近一个月的空档期内,学院既未向人事部门报告又未向学校报告。
今年 7 月,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聘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学校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纪律、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全校中层管理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擦亮眼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事不避难,不断增强识人辨人能力。学校人事部门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查漏洞、补短板,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全校教职员工要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共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