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湖北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将于10月23日至25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报考工作,现就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我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00至27日17:00(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二、报名条件
1.我校自学考试在籍考生(需要补考相关课程者)。
2.自2026年下半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版计划》)进行报考。非《2025版计划》专业的考生,需按照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衔接转换规则完成转换操作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流程
1.需报名补考课程的同学,请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网报流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
2.报名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老师登记补考信息(可加qq群805248872),补考费由老师代收。
3.补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7:00,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2026年10月16日至25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确认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11月18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11月30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3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我省对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的考生,在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时,可申请该课程免考。具体免考办理流程详见当次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所有考生严格按照《2025版计划》报考本专业的课程,如报考了本专业规定以外的课程且取得合格成绩的,不能用于顶替和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并主动接受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不得将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按作弊处理。考场内禁止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所有考场均配备视频监控,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6.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