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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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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公布1994级-2016级毕业生遗留档案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22-11-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关于公布1994级—2016级毕业生遗留档案清单的通知》(武生院办[2022]77号)要求,现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往届毕业生遗留档案清单公布如下:

  

  

办理程序

   (一)核对信息。毕业生对照有关学院公布的遗留档案清单,认真核对年级、学号、姓名、专业、学院等相关信息,确认清单所列的遗留档案是否属于本人档案。

   (二)办理调档。

   1、补办离校手续。凡已确认遗留档案的毕业生,如未办,理离校手续或未办理完毕的,需先补办相应离校手续。

   2、提交调档材料。已办理完成离校手续的毕业生,需尽快联系本人档案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并由本人或委托校内师生将《调档函》原件,毕业生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毕业生有效联系方式等,一并送交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地点:钱学森纪念馆218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7-89641638。

   3、转递档案材料。校档案馆收到毕业生调档材料,且确认无误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将档案邮寄至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因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要求等特殊原因,经校档案馆同意,可由毕业生本人(其他人不得代理)凭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所在单位《调档函》等,到校档案馆填写《档案自提承诺书》( 见附件)后提取个人遗留档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办理档案转递的,校档案馆则将遗留档案统一转至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管理。后期,根据需求,由毕业生自行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联系办理。

   4、全校历届毕业生遗留档案确认、调档材料提交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以便校档案馆按期办理遗留档案集中.转递事宜,切实做到遗留档案应转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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