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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激励全体同学自立自强、求是创新,争做武生院优秀学子,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豪爽

副组长:李斌成 董妍玲

成 员:方原英 王 龙 韦丽莉及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董妍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党总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校大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

设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四点希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爱国爱校,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创新创业活动,自立自强,敢于实践,积极创新。

(四)操行要求(占总评30%,百分制):

认真学习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相关制度,带头执行“三带”“五不准”规定,长期坚持参加“三早”活动,各类课程到课率高,坚持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积极参加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担任寝室长或学习委员会成员且成绩突出者可优先考虑。各学院可结合实际自设评分标准,对上述各项进行评分。进行了综合素质测评的班级此项分数可由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替代。

(五)成绩要求(占总评60%):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年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1.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上学年度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前20%。

2.风华学子奖学金二等、风华学子奖学金三等:上学年度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30%。

(六)加分项目(占总评10%):

1.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

2.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3.具有创新精神,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各级创新创业活动获得奖励。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被社会媒体正面报道。

6.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奖。

7.具有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自立自强、勤工助学的实际行动,在班级、学校或校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以上加分项目获得时间必须为2018—2019学年(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5)。

(七)对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各学院在评选时应单独安排一定名额;对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八)已获得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本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

(九)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附加申请条件,对本学年学风建设、学习笔记评选优良的班级可酌情增加名额。

(十)各学院在同一层次、年级,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操行得分×30%+必修课平均成绩×60%+加分项目得分×10%。

五、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奖学金评选总体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各班级整体评选工作,组织各班级成立由班委、团支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奖学金评选具体工作。各班级应召开班会充分讨论评选条件,民主评选,评选结果经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并在班级群内公示不少于3天后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名单。

(二)对于申报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按照学校分配学院名额上浮10%—20%的比例作为候选人(在风华学子二等奖名额中进行预留),由各学院组织现场答辩,答辩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报学校,未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二等奖学金报学校。

(三)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做好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受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四)各学院将《2018-2019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2018-2019学年度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参加答辩候选人名单及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2018-2019学年度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汇总表》(见附件4)及评审报告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上交汇总表电子版。

(五)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学校批准。

(六)奖励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报送材料和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报送材料和名单时,应同时报送评审报告,说明本学院风华学子奖学金评审条件、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学校将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结果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风华学子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督办检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二)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应深度挖掘学生正面典型,加强对获奖者事迹的宣传报道,力求在学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201911280934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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