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好专业课程、积极参加实践、提高专业素养、逐步实现专业发展目标,学院按照学校专项工作安排,并经研究决定,面向财务管理专业全体学生开展2021年度“财务之星”武汉农商行专项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各年级在籍在校的非新生年级财务管理本、专科共28个班级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
2021年度“财务之星”武汉农商行专项奖学金共设奖励名额50名(18级4名,19级20名,20级26名),各奖励1000元,总计5万元整。
三、奖励条件与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优良,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崇尚及维护班级荣誉,积极参加“学委会”活动,能引领班级学风建设;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课均分在8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劳动教育理论学习和实践,并取得相应劳动教育学分认定;
5.积极参加各类实践,能主动参与专业实践、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
6.获得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7.受到学校、学院各类各级通报处理、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此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不影响个人在其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资格。
四、工作专班
学院成立2021年度“财务之星”武汉农商行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组长:马敬桂、张岩泉
副组长:洪斌、袁宁、黄亚兰、马玉芳、伍学进、刘珣
成员:财务管理系教师、财务管理专业班级辅导员、学院学生会主席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3—26日):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电子屏、班级QQ群、微信群、易班等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使学生知晓,重点加强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定点宣传;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6-28日上午):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管理学院•文学院2021年度“财务之星”武汉农商行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综合排序”“等额推荐”,并确认无误后由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经年级汇总后报党政秘书;
(三)评审公示阶段(9月28-30日上午):学院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研究后提出建议名单,并于9月28日下午通过学院各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
(四)提交报审阶段(9月30日下午):学院于30日下午18时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公示确认后的最终名单(申请表、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相关要求
(一)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学委会”为主的评议小组,迅速召开班级会议进行具体布置。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评选期间,各年级要统一操作标准和流程,工作专班成员要深入班级监督,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的有关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
(三)各班级应注意评选表彰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将“财务之星”武汉农商行专项奖学金评选活动作为专业教育、劳动教育和“三全育人”的有效载体,加强学生专业学习、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管理学院·文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