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出纳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1-10-18    点击:

一、办理收、付款业务。对审核填报的支出单进行复核,无误后付款,并按规定在凭证上加盖已付戳记。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凭证一律拒绝办理。

二、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及时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支票(含作废支票)。

三、每日终了应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结单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查明原因。

四、要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如库存现金超出规定限额,应于当日交存银行。

五、登记银行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清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编制调节表,实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六、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银行票据,以及财务印章。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钱物,每日业务结束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票据、印章一同放置保险柜内保存,要严格保管密码和钥匙。使用网银支付时,核准收款方信息及支付金额,及时打印支付凭证,网银盾不得由他人使用,需妥善保管。

七、不得使用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私自借款和挪用款项。

八、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2004-2023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财务处 鄂ICP备09018573号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