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同学关注学费标准调整问题,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民办普通高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专业学费标准,向省级教育、物价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有关精神,湖北省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目前就下一年度收费标准调整问题征求意见,预计从2014级新生年级开始,我省部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有些专业的学费标准有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二、对在校生(包括2014年以前入学的所有本专科学生),不涉及学费调整问题,仍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财务处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