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对来自企业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
2. 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推荐评审,并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
1. 完成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任务的遴选。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2016年将遴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0名左右、重点领域创新团队50个左右、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0名左右、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0个左右。
2. 选拔推荐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科学技术部设立“万人计划”评审平台,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议人选;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